原标题: 鄂州市范墩社区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方式)
作 者: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范墩社区一期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鄂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资格后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范墩社区一期工程;
建设规模:框架11层,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
投资规模:约1500万元;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招标范围:建筑、装饰及安装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JGJ59-2011)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查 (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后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2、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身份证;
8、技术负责人: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身份证;
9、五大员:五大员上岗(注册)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10、近3年(2012年9月-2015年9月)已完成的最少一项类似项目(指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工程)业绩证明(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需有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章)或工程竣工证书)。
11、已列入涉嫌串通投标案涉案企业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
3.2 本次资格后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后审申请;
4 .投标报名
4.1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投标,报名办法详见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投标报名操作指南”。
4.2 获取资料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至2015年10月16日16:00时。
5.工本费、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工本费¥:1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
5.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3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
5.3投标申请人须在2015年10月16日16:00时前从其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并到达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收款人全称: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
账号:569065189380。
5.4工本费、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分别汇入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的工本费、投标保证金视同资格后审不合格。
5.6在规定时间内工本费、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15年10 月29日上午8:00-9:30时提交至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6.2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视同投标人放弃投标资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5年9月30日。
7.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ezztb.gov.cn)上发布。
7.3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鄂州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经济开发区
8.2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61号
联系人:王 工 联系电话::1897199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