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黄材河水系整治一期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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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宁乡县黄材河水系整治一期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作   者: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 招标条件

 

宁乡县黄材河水系整治工程已由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宁发改投[2015]326号文件批准建设并下达投资计划,建设资金为上级财政专项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宁乡县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乡县黄材河水系整治一期工程(第二次)。

 

2.2建设地点:宁乡县。

 

2.3建设概况及规模:(1)塅溪河上新建滚水坝一座、(2)新建引水涵闸一座、(3)新建引水渠道754m、(4)渠道清淤衬砌2条共1865m、(5)沩江上新建拦河坝一座、(6)水系联通工程新开挖水面64.5亩、(7)新开挖水面岸坡护砌4814m、(8)渠道清淤衬砌5条共3395m。本次招标估算金额约3500万元。

 

2.4招标范围:建筑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其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1)塅溪河上新建滚水坝一座、(2)新建引水涵闸一座、(3)新建引水渠道754m、(4)渠道清淤衬砌2条共1865m。估算金额约594万元。

 

第二标段:沩江上新建拦河坝一座。估算金额约1269万元。

 

第三标段:(1)水系联通工程新开挖水面64.5亩、(2)新开挖水面岸坡护砌4814m、(3)渠道清淤衬砌5条共3395m。估算金额约1702万元。

 

2.6计划工期:每标段5个月,计划于2016年1月开工,2016年6月完工。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第一、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

 

3.4参加第一标段投标的企业作为承包人(非分包人)近5年内必须成功完成过1个建设规模4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参加第二标段投标的企业作为承包人(非分包人)近5年内必须成功完成过1个建设规模1000万元及以上的大中型水库、水闸、泵站或水电站大坝等枢纽工程(含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参加第三标段投标的企业作为承包人(非分包人)近5年内必须成功完成过1个建设规模1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指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

 

3.6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7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岗位资格证。

 

3.8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并提供社保个人账户官网打印件及查询网址,网上不能查询的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不能查询的有效证明),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项目负责人已在国家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且与信息平台上名称一致。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参加其中两个标段的投标,如超过两个标段的投标人,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投不同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重复和有在建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招标公告要求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12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 投标人的限定

 

5.1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否则其投标无效。

 

5.2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能有在建项目。

 

5.3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参加其中两个标段的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

 

8.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同时发布。

 

10. 联系方式

 

投标人如需进一步获取相关的招标信息可与下列单位联系咨询:

 

招  标  人:宁乡县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南路160号

 

联  系  人:欧女士

 

电        话:0731—8783988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北路128号(世纪阳光小区B栋521室)

 

联 系 人:李云岗      

 

电  话:0731—87887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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