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龙海市港尾镇岭口至嘉荣大厦段道路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作 者: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市港尾镇岭口至嘉荣大厦段道路配套工程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15]74号及龙发改[2015]1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海市港尾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龙海市港尾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海市港尾镇岭口至嘉荣大厦(在原有道路征用红线图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525万元;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458050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该工程全长1600米,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两侧人行道、绿化分隔带、雨水管道等配套设施,详见施工图,预算清单等(答疑纪要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年检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和经年检合格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 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3]30号文、闽建〔2013〕5号及漳建工[2013]135号文要求办理入闽备案手续。
3.4. 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5月30日至2015年06月03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4.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下浮幅度K15%)。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5.1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5.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06月10日17时00分前(汇达指定帐户的时间。)
5.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5.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陆万贰仟元整(¥62000元)。
账户名:龙海市港尾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账 号:9080322010010000004230
开户行:龙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港尾信用社
友情提醒:投标人汇保证金时请注意银行作息时间。
5.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备注: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6月11日15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开标时间:2015年06月11日15 时30分;
6.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等媒介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港尾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050759127;
招标代理: 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小陈 ;
电话(传真): 0596-2159771;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荣昌广场C座2506室;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9.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