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福建省洛江监狱建设项目监区标段招标公告
作 者: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恒乐泉(2015)第02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洛江监狱建设项目监区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闽发改投资函[2012]15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洛江监狱 ,代建单位为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拨款及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福建省洛江监狱、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85342.19平方米,建安造价约235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6.2. 设计单位:厦门市住宅设计院有限公司 ;
2.6.3. 代建单位: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6.4. 监理单位: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企业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应符合《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13]5号)和《关于加强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3]30号)规定;
3.4企业注册地不在泉州市的投标人,应在泉州市设有分公司,且满一年以上;
3.5投标时投标人需提供2000万元的资信证明。
3.6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有土建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建造师的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7本招标项目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施工并经验收合格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85000平方米(含8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11截止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在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13年度、2014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业绩信誉登记考评情况的通报中未被限制参加福建省重点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6月1日至2015 年6月 5 日,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www.fjjsjy.com)通过不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如需购买招标图纸及《福建省洛江监狱监区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请提前3天告知招标代理单位准备,图纸费用每份6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及《福建省洛江监狱监区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3.投标人获取GE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汇或转帐)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①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请在有关汇款单据上注明“福建省洛江监狱建设项目监区标段保证金”,并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应由投标人或工程担保公司账户所在银行出具;出具各类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在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若为工程担保公司出具保函的,还应增加提供工程担保公司已在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请在保函上注明“福建省洛江监狱建设项目监区标段保证金”。 ③以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返还时将计取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利息部分应出具税务发票。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25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随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原件)并提供能证明其踏勘现场的以已竣工的洛江监狱武警营房为背景的照片(洛江监狱武警营房地理位置详见附图-位置示意图)到场登记核查,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投标人应使用金润电子标书生成器(福建)V3.5.1版本制作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洛江监狱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 ,邮编:362000
电话:0591-28568866 ;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人: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厦禾路862号金山大厦十三层邮编:361004
电话: 0592-5853582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晋江市灵源街道曾林社区小区2号楼12A ,邮编:362216 ;
电话: 15880813398 传真:0595-85760195;
联系人: 小吴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5919 0308 4510 501 。
(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可在汇款凭证备注栏上注明“福建省洛江监狱建设项目监区标段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