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尤溪县台溪至横五线(新洋村)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 者: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招标编号:HXZ(明)15402
开标时间:2015-06-23
所属行业:公路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尤溪县台溪乡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三明市
尤溪县台溪至横五线(新洋村)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明)154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台溪至横五线(新洋村)公路工程已由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尤发改基[2014]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尤溪县台溪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尤溪县台溪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尤溪县台溪乡。
2.2项目的规模:该项目采用水泥砼路面结构,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分两期施工,一期全长约5.1公里,施工总造价约8500万元,二期全长4.2公里,施工总造价约为1500万元(具体以发布的最高限价为准)。
2.3项目的计划工期:一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18个月,二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10个月,每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尤溪县台溪至横五线(新洋村)公路工程施工,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
2.5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为: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福建省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主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以下要求:
公路工程:2010年以来在福建省内总承包至少累计完成经竣(交)工验收合格过9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
桥梁工程:2010年以来在福建省内总承包至少完成竣(交)工验收合格过1座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大桥工程;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注册资本金大于或等于招标人发布的投标最高限价的20%。
(5)根据《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2014修订),在普通公路建设中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评为2014年度信用等级C、D级的施工企业在有效期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废标处理。
3.4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5根据尤检会[2013]1号《关于印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精神,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拒绝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单》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本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6月01日至2015年06月0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公司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2)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招标图纸另计,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也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6月23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原建筑设计院)。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派出的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派出的被授权人应带社保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签名报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具体提交方式和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尤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yxxzwzx.com)上发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通知,务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台溪乡人民政府,
地 址:尤溪县台溪 ,
电 话:18859851313,
联系人: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杜鹃新村26幢2层,邮编:365000
电 话:0598-8969588,传真:0598-8969588
联系人:林工、小蒋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尤溪县信用联社城中信用社 ;
帐户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 号:9030 8100 2001 0000 0147 64
交易中心名称: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址: 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
联系电话: 0598-6305193 。
联 系 人: 小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