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九龙江南溪和平段防洪堤及护岸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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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龙海市九龙江南溪和平段防洪堤及护岸工程招标公告

作   者: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招标编号:FZCS招(漳)-2015013
1. 招标条件
龙海市九龙江南溪和平段防洪堤及护岸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龙发改【2015】1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龙海市海澄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海市九龙江南溪和平段防洪堤及护岸工程;
2.2 建设地点:龙海市海城镇和平村;
2.3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4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综合治理河长1.3Km,主要建设任务为新建护岸476m,加固护岸1578m,新建排水涵管3个,河道清淤疏浚1316m。项目总投资约814.18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海市九龙江南溪和平段防洪堤及护岸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资料、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布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6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有效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
3.3拟派出的现场管理人员应配备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和安全员等,且上述人员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C证;
3.4投标人非处于被接管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要求;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8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站: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及图纸,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施工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值)(8%≤K≤9.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6月29日17时00分前汇达招标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万壹仟元整(¥71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入以下招标人账户。
 开户行:海澄信用社
账  户:龙海市海澄镇人民政府
账  号:9080317010010990002054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6月30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传送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投标人应在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有效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并递交相关资料。开标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海澄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18960169726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江滨花园1幢C座2501号
电    话:0596-2966550       传真:0596-2966551
联 系 人:小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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