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永春县安康医院—门诊病房大楼挡土墙工程招标公告
作 者: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招标编号:东霖伟达永(2015)第18号
开标时间:2015-07-03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东霖伟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永春县安康医院
所属地区:泉州市
招 标 公 告
福建东霖伟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永春县安康医院 的委托对永春县安康医院—门诊病房大楼挡土墙 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 东霖伟达永(2015)第18号
2.工程规模:挡土墙共5段,总261米,工程最高控制价192.2479万元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挡土墙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5.资金来源: 财政拨付
6.质量标准: 合格
7.工期要求: 80日历天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建造师不超过60周岁)。
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二级临时执业证书人员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的应符合闽建筑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 投标保证金为 肆 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永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 永春建设银行 帐号: 35001656507052500533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东霖伟达永(2015)第18号)并要求提交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注:若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欲使用年度保证金时,按“闽建筑【2014】33号”文件执行,并按要求上传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
三、本次招标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中标办法,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进入合格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2015年6月11 日上午8:00-6月15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记名方式登录到指定媒体“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qzzb.gov.cn),支付50元人民币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四、投标人应于2015年7月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进行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应自行准备信封内装U盘密封并标明投标单位全称。投标单位应于规定的时间内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或“签到凭证”于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招标代理处,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可凭打印的“签到凭证”或用高清手机拍下“签到凭证的相片”,在开标当天到中心现场的自助电脑前自助签到,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凭CA到中心现场的自助电脑前自助解标。
五、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主 持 获取招标文件 2015年6月11日08时00 分—6月15日17时00分止 永春县建设 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提交质疑书 2015年6月19日17 时30分止 领取答疑纪要 2015年6月20日9 时00 分至 17 时00 分止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 2015年7月3日09时00分止 开标 2015年7月3日9时0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