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福州市鼓楼区文林路(西洪路-文林山陵园)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 者: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鼓楼区文林路(西洪路-文林山陵园)路面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榕发改审批[2015]113号文 (批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鼓楼区市政维护管理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福州市鼓楼区市政维护管理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南起西洪路,北至文林山陵园 ;
2.2. 工程建设规模: 路道路修建长度406.32米。其中K0+000~K0+290修建跨度16米,K0+290~K0+360修建跨度15米、K0+360~K0+406.32修建跨度7米;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预算造价为4998876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本项目起点位于西洪路交叉口,终点位于文林山陵园门口管理房,起止桩号为K0+000.00~K0+406.32;内容:包括路面改造、给排水、综合管线、电气照明、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5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5. 工期质量要求为: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审核单位为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2.6.2. 设计单位: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2.6.3. 代建单位: ;
2.6.4. 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类别及等级备注: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施函[2013]124号文,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应在2014年2月28日前向单位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有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有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的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前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 投标人和拟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9.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10.本项目投标人不需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榕建综[2009]43号、[2010]37号),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同时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光盘(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递交数据为准,光盘(GEF格式)为备份,投标人应保证两者一致,如不一致造成投标文件无效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未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或未提交电子光盘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11.请各投标人使用新版本V4.2.0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因旧版本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打开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2.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6月16日 09时00分 至 2015年6月23日 17时30分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 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0 。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6 月 16 日至 2015 年 6 月 23 日,登录到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按榕建招【2012】81号文相关规定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及图纸)。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5-07-02 10: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提交备注
应在所有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5078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 83821697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玖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7月2日 10时00分 ,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投标文件递交备注
在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网络报名号(网络报名号须有投标文件上传时间并盖上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图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 (发布公告的媒体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鼓楼区市政维护管理所 ;
地址: 鼓楼区津泰路98号(鼓楼区委大院)3号楼 ,邮编: ;
电话: 18305929500 传真: ;
联系人: 余工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六层 ,邮编: ;
电话: 0591-87729788 传真: 0591-87734700 ;
联系人: 张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
帐户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帐 号: 116040100100069058 。
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 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