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寿宁县实验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作 者: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招标编号:NJX-2015-009
开标时间:2015-07-08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宁德市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寿宁县实验小学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NJX-2015-0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宁县实验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 ,已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寿发改投资[2015] 12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寿宁县实验小学,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 寿宁县实验小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宁德市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寿宁县鳌阳镇东门新村32号 ;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350m2,其中:上操场1660m2,乒乓球室236m2,下操场1454m2,造价约13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福州芳圆建筑工程设计的施工图为依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6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塑胶跑道铺设执行国家《GBT14833-2011》塑胶跑道。原材料检测执行国家标《GB12008.4-1989》,化工行业标准《GBT2409-92》。成品检测执行国家标准《GBT14833-2011》;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6.2 设计单位:福州芳圆建筑工程
2.6.3 代建单位:
2.6.4 监理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检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有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6 月 25 日至2015年 7 月 1 日;上午 8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00分至17时30分(不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控制价电子光盘)每份人民币3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300元(自愿购买)。以上资料一律现金支付,售后均不退。若投标单位需开具正式发票,可在投标截止日后3天内持原购买收据前往招标代理公司调换。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贰万元人民币。
6.4. 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7 月 8 日 9 时 00分,提交地点为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具体材料内容详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
(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3)若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未按照招标公告7.1款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实验小学
地址: 寿宁县鳌阳镇东门新村32号 邮编:355500
电话: 0593-5507568
联系人: 龚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蕉城南路103号坤元大厦六楼 邮编: 352100
电话: 0593-2830186 传真: 0593-2880159
联系人: 小 黄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寿宁县支行 ;
帐户名称: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 ;
帐 号:35001687507052508744 ;
交易中心名称: 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