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病房门诊综合楼附属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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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病房门诊综合楼附属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作   者: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HCZB[2015]01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病房门诊综合楼附属用房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社会函[2013]1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八一七中路602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其中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占地面积640.54平方米,其中地上总面积1931平方米,地下总面积1069平方米,工程预算造价为大写人民币捌佰陆拾柒万叁仟肆佰壹拾捌元整(小写:¥8673418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病房门诊综合楼附属用房一座,主要建设医院煎药房,中药加工房,食堂和地下停车场等;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具体内容依据施工图纸并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总工期2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建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福建水立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备注:(1)二级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需已办理完延续注册;(2)①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关于《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3]5号)文件规定,在投标时已办理福建省登记备案手续。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 月 30 日9时00分至2015年  7 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www.fjjsjy.com)通过不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在网站上查询。
4.2.    投标人获取GE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为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 7 月 17 日上午10时00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HCZB[2015]010号投标保证金” 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3)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7 月 17 日上午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等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到场登记核查,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不在另行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金润电子标书生成器(福建)V4.0.0版本制作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因未及时升级至最新版本生成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造成开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网址:www.fjjsjy.com)、《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www.fjbid.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地址:福州市817中路602号 ,邮编: 350004 ;
联系电话: 0591-83947111 ;传真:0591-83259562 ;
联系人: 汪义锋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184号珠宝城5层B区
邮编: 350005 ;电话: 0591-28135898
传真: 0591—83821575       联系人:唐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帐    号:591903084510501
开户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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