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福建省建阳监狱扩建项目武警营房附属楼工程招标公告
作 者: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阳监狱扩建项目武警营房附属楼工程(招标编号:闽营招[2014]延第013号)已由福建省监狱管理局以《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关于建阳监狱武警营房附属楼项目的批复》(闽狱[2014]1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阳监狱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建阳监狱,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建阳市童游曼头山7号;
2.2.工程建设规模:投资约178万元人民币,控制价1781186元人民币,发包价1604857元人民币;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武警营房附属楼土石方、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发包人单独发包的需要总承包人代管的专业工程有:无;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审核;
2.6.2. 设计单位:福州市建筑设计院;
2.6.2. 代建单位:无;
2.6.3. 监理单位:(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三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为在福建省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的一级临时执业)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人本公司员工;
3.3.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建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将按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15年7月3日上午9时00分至2015年7月9日下午5时00分,登录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www.fjjsjy.com)通过不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在网站上查询。
4.2.投标人获取GE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5.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为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且必须在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武警营房附属楼工程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注: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讫证明,不再另行缴纳其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2日9 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7.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亲自提交其注册(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不再另行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金润电子标书生成器(福建)最新版本制作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因未及时升级至最新版本生成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造成开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或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www.fjjsjy.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建阳监狱;
地址:建阳市童游曼头山7号; 邮编:354200;
电话:0599-5612621;
联系人:张友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水东工业路23号一层;邮 编:353000;
电话:0599-8723168,18960604168; 传真:0599-8723668;
联系人:尤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5919 0308 4510 501 。
注明用途:武警营房附属楼工程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