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福清市福彤街(清荣大道至清泰街段)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作 者: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招标编号:闽顺[2015]招011号 开标时间:2015-07-21 所属行业:公路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彤街(清荣大道至清泰街段)道路工程【招标编号:闽顺[2015]招011号】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15]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福清石竹街道北前亭村、音西街道洋埔村。 2.2 建设规模:道路为南北走向,北至清泰街,南至清荣大道,路线长400.591米,规划道路宽度为18.0米,设计车速3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面层。福建省正大青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本工程预算价为6453247元,预算价最终金额以福清市财政局核定的数字为准。 2.3 招标范围:福彤街(清荣大道至清泰街段)道路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省正大青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清市财政局(审核) 2.6.2.设计单位: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 2.6.4.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涉及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明确以下要求:①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财政控制价、光盘等)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施工图纸的,须提前三天与招标人联系。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值为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12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1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等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到场登记核查,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工程开标会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www.fzztb.org)、《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及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