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李清泉纪念馆修缮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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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晋江市李清泉纪念馆修缮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作   者: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招标编号:晋建施招20150601036

开标时间:2015-08-05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晋江市石圳华侨中学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晋建施招2015060103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李清泉纪念馆修缮工程  已由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李清泉纪念馆修缮项目的批复》(晋发改审[2014]8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晋江市石圳华侨中学,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晋江市金井镇石圳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187.945平方米,工程造价约9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系李清泉纪念馆修缮工程,建筑面积1187.945平方米,工程造价约94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土建修缮工程及安装修缮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达到合格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 设计单位:   福建博龙古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6.3 代建单位:                           

2.6.4 监理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承包范围包括古建筑,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证书或具备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岗位培训证书;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7 10 日至2015 7 14 日自行到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jjce.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支行,帐号:424758379456);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万元人民币(下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 8 5 3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应准时到场参加会议,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和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jjce.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晋江市石圳华侨中学 

  址:晋江市金井镇石圳村  ,邮编: 362200

联系人:许老师,     话: 13559053983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  晋江市迎宾路农行ABC大楼1702  ,邮编: 362200

联系人: 小潘 ,电话:0595-85762800& 15259509354,传真:0595-82003884

 

交易中心名称:   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址: 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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