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委党校改造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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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福州市晋安区委党校改造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   者: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晋安区委党校改造修缮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410号第五议题(批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党校,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党校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委党校  ;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改造面积约5000平方米,总投资约520万,预算造价3953521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二次装修、给排水、电气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5. 工期质量要求为: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晋安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6.2. 设计单位:福建省固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6.3. 代建单位:

2.6.4. 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类别及等级备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合格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

若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备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须满足:(1)已按规定在20142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有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有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的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前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7.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8.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78 0900 2015714 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登录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进行网上匿名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0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无须缴纳下载费用,具体操作方法请在网站上查询。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版本V4.2.0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制作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5-07-22 10:15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银行转账或年度保证金,具体详见备注

保证金提交备注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榕市晋安建安招2015003 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或(2)按照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722 1015,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备注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同时,提交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网络报名号凭证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所有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核验;提供的网络报名号凭证上须有投标文件上传时间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图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发布公告的媒体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党校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光路138 ,邮编: 350014

电话:0591-83628771 传真: 0591-83624145

联系人: 王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5 ,邮编: 350014

电话:0591-88232083 传真: 0591-28062881

联系人: 小姜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帐户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号: 116040100100069058

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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