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石首市现代农业省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 者: 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首市现代农业省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工程已由湖北省水利厅以鄂水利复[2015]号文以及鄂财农发[2015]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首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补助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区涉及笔架山街道办事处的国强村、郭家铺村、易家铺村、梅家咀村和东升镇的梓楠村,共5个行政村。
2.2建设规模:
(1)维修改造泵站6座、拆除重建泵站37座,总装机容量716.5Kw。
(2)衬砌渠道180条,长49.940km。其中:T型渠6条,长3.973km;U50渠96条,长27.081km;U40渠78条,长18.886km。
(3)新建渠系配套建筑物2084座。其中:人行桥18座,路涵254座,农门133座,直灌口1541座,节制闸13座,沉沙池124座,机耕桥1座。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2016年3月31日前完工)。
2.4标段划分:
一标段:郭家铺村、易家铺村
二标段:国强村、梅家咀村、梓楠堤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和安全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建造师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
5、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6、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履约信誉良好,且未受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罚;
7、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小型农田水利项目施工工作。
8、禁止有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参与投标。
其他要求:
1、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括总公司与分公司联合投标;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就不能再参与石首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示范2015年度工程的投标,且一个投标人仅能投一个标段。
4、本项目投标人必须为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单位。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的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 15:00时至 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以不记名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仅限购买一份招标文件,购买多份者将予以拒绝。
4.2招标文件售价:
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接受招标文件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厅(财宝街28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ssztb.cn)上发布。
招标人:石首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荆州市石首市沿江路
联系人:李浩 电 话:0716-7286981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鑫 电 话:027-87652725 传 真:027-87652725-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