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黄冈市蕲州至刘佐一级公路扩建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作 者: 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本招标项目 湖北省黄冈市蕲州至刘佐一级公路扩建工程 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2013】99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穴市县乡公路改造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建设采用(建设-移交)融资建设模式,招标代理人为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期)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湖北省黄冈市蕲州至刘佐一级公路扩建工程(二期)
建设地点:武穴办事处、龙坪镇(K50+600~K64+471.705)
建设规模:路长约13.871公里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招标控制价:113265160.00元 工 期:360日历天
施工内容:道路基层及路面、桥涵及附属工程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含壹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对本项目的融资模式(建设-移交)具备投资意愿。项目经理需具有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5年工作经验,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且无在建工程。
投标人(中标人)将承担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含项目建设施工过程的投资、建设、管理和移交,并承担施工期的风险。
2.2 投标人须提供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员资格证明资料。
2.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2年7月1日至今,下同)的公路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禁止投标处罚期内的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将被取消中标权利。
2.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须在近两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以企业注册地或者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时间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时间为准。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8月6日至 2015年8月12日,每工作日上午8:30时至11:30 ,下午 2:30时至 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余同)在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事处: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院内一楼)持以下证书原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一套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备查。
①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身份证(报名人为原件,另外一人可为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③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④建造师注册证书、五大员证书;⑤网员资格证明;⑥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⑦外省来鄂投标人需另提供湖北省住建厅在鄂备案登记证明。
安全生产许可证因年检不能递交原件的,若在有效期内,可提供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若超出有效期的,除能够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年检已经合格的证明资料外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由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收取(支付方式:银行汇款)。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8月12日17:00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帐户(以银行到账回执为确认凭证),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42001676208059171717,开户银行:建行湖北武穴市支行,行号:105533262007。投标人在汇款时请注明:“ ”项目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26日 15: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4:30时至15: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本项目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向招标人交纳项目前期费用2200万元(招标控制价20%)和履约保证金1100万元(合同价10%),凭交款凭据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穴市县乡公路改造工程指挥部 地 址:武穴市北川路34号
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 1397275687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一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13669031220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