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乌林镇石码头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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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洪湖市:乌林镇石码头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作   者: 洪湖市招投标信息网服务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林镇石码头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由洪经开[2015]3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湖市乌林镇石码头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招标人为洪湖市乌林镇石码头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洪湖市乌林镇石码头村;

2.2工程规模:约平 503平方米;

2.3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土建、装饰等(具体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类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网员证的企业;外来企业需在洪湖市住建局办理核验登记手续,核验登记手续在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www.hhjianshe.com)上下载表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就上述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4.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 2015 年  9  月  15  日至 2015 年  9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00时,下午 15: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室凭营业执照、网员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此外,投标人需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上原件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并提交。地址: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及技术资料与招标人联系,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元,招标人在收到相关证件和委托书和邮购款后次日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9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地址: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hztb.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洪湖市乌林镇石码头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廖治国

电  话:13477821281

地 址: 洪湖市乌林镇石码头村

8.2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洪湖市泰和家园二楼

邮 编: 433200

电 话:0716-2202933

传 真:0716-2202933  

2015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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