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粑铺大堤斧塘堤~沐鹅堤堤顶混凝土路面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 0 评论

原标题: 鄂州市粑铺大堤斧塘堤~沐鹅堤堤顶混凝土路面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作   者: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粑铺大堤斧塘堤~沐鹅堤堤顶混凝土路面工程已由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州发改农经[2014]3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鄂州市粑铺大堤堤顶路面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粑铺大堤斧塘堤~沐鹅堤堤顶混凝土路面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

第1标段(合同编号:HBCGBPDD2015SG-1)主要建设内容为:粑铺大堤斧塘堤~沐鹅堤堤顶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或培训合格)证;以上人员均应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5)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下同)须具有一项及以上中标金额在1750万以上的混凝土路面工程(或总合同金额中混凝土路面工程金额大于1750万)施工业绩,该业绩应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单位工程验收证明为准。

(6)具有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具有《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3.4本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192号文)要求,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3.5根据《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暂行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规定:任何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被依法认定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一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派代表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原件到鄂州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308室)进行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获取查询告知函,且证明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近2年(从本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往前推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5.1 申请查询需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如下材料:

1、书面查询申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查询事由,即因何事查询。包括查询涉及的具体事项、目的与用途,等等。

2)查询内容,包括申请查询的信息种类、被查询的单位、个人,以及查询信息的年限、时限,等等。

3)被查询单位的准确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准确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4)查询事由的相关文件和材料。

2、身份证明:

1)单位查询应提交介绍信,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公司、企业查询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个人查询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和复印件。

4资格后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投标。网上报名地址: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ezztb.gov.cn)。报名人须到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网员注册。获取资料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29日16:00时之前。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时须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满足招标项目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负责人一致。

6工本费、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工本费¥: 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400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6.3投标申请人须在2015年9月29日16时00分前从其单位基本账户分别汇出工本费、投标保证金及汇入并到达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收款人全称: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

账      号:   576866849880  

6.4工本费、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分别汇入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的工本费、投标保证金将不能通过初步审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鄂州市滨湖西路广电大楼东附楼三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鄂州市水务局网》和《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州市粑铺大堤堤顶路面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鄂州市武昌大道469号

联   系   人:陈文斌 

电        话:0711-389528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286号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刘代真

电        话:027-65390686027-65390769

传        真:027-65390773

电  子 邮 件:huaaozxzx@sohu.com

网     址:www.hubeihuaao.com.cn

2015年9月16日

0 条评论
请先登陆后再评论
最新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