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通山县:厦铺镇双河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作 者: 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山县厦铺镇双河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湖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鄂农办发[2015]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划分为4个标段,招标内容为衬砌硬化渠道、修建机耕桥、田间道路及田间配套建筑物等工程。计划招标总金额约为人民币800万元。
建设地点为通山县厦铺镇。
计划工期:6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5)外省建筑业企业进鄂投标、承接工程施工、进行建筑经营等活动,须在湖北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建筑市场管理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标段进行投标报价,开标当天现场抽取标段,只对投标人所抽取对应标段的报价进行开标评标,每个投标人只能参加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五大员证(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施工员)、湖北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出具的外省企业入鄂登记备案手续(如是),携带通山县2015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参加投标。(报名表格1在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填好)
5.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9月2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时整,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教育局11楼)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9:00时整,地点: 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香城都市报》和《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通山县财政局
联系人:孙主任
电 话:0715-2381332、13872152108
招标代理机构:咸宁市长宁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咸宁市金泉湾小区A1栋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715-811103
网 址:www.cnztb.net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