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洪湖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作 者: 洪湖市招投标信息网服务平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湖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建设工程,由洪发改发[2012]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湖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洪湖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约 1316.31 平方米;
2.2建设地点:洪湖市宏伟北路(滨湖办事处新旗村);
2.3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含节假日);
2.4招标范围:土建、装饰(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网员证的企业。外来企业在洪湖市住建局已办理核验登记手续,在洪湖市住建局网站(网址:www.hhjianshe.com)下载表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5年 9 月 24 日至2015年 9 月 30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室持营业执照、网员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此外,投标人需将以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并提交。地址: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寄费2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 年 10 月 16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地点为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hztb.com.cn)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洪湖市公安局
地 址:洪湖市茅江街道州陵大道23号
邮 编:433200
联系人: 郭培农
电 话: 13507261110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洪湖市泰和家园二楼
邮 编: 433200
联系人: 谢军勇
电 话: 0716-2202933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