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 0 评论

原标题: 公安县: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作   者: 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安县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已由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公发改审批[2015]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公安县水产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和单位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公安县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建设项目

2.2 招标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7642.5m2,其中淤泥湖渔场建筑面积4585.5 m2;牛浪湖渔场3057 m2。

2.3 工程投资:8335983.32 元

2.4 招标工程范围:主体建筑工程,附属工程

2.5 工程地点:淤泥湖渔场和牛浪湖渔场

2.6 总工期:365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所有投标人必须符合《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网员信息录入手续办理办法》公管发[2015]4 号文件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

5.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直接在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gonganztb.cn)下载,招标文件费投标人在投标现场缴纳。

5.2 投标保证金:壹拾陆万伍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交时请注明所投工程名称。(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已汇出但至投标截止时间尚未到账的视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

递交退还方式: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可通过网银),从原渠道无息退还(利息冲抵手续费用)。

帐户全称: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北公安支行

帐号:42001626986053006523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0 月 12 日 09:00 时,地点为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 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湖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gcjs.cnhudei.com)、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gonganztb.cn)上发布。

8、温馨提示(特别要求)

1、中标公示3天后第4天办理中标通知书、提供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不能提供履约保证和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7天内进场施工,不进场施工的,每天向业主支付10000元违约金。

2、签订合同七日内不开工,属于严重违约,将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以上条款中标方如有违反,列入不诚信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由主管部门报省网站公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安县水产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公安县斗湖堤镇治安路17号         地址:公安县原武装部三楼

联系人:樊希华                         联系人:赵小劲

电话:15827781899                      电话(传真):0716-5158688  1313577155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575817748@qq.com

2015年9月22日

0 条评论
请先登陆后再评论
最新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