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洪湖市沙口工商所便民服务中心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作 者: 洪湖市招投标信息网服务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口工商所便民服务中心工程项目,由鄂发改投资【2015】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洪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洪湖市沙口镇
2.2建设规模:504平方米
2.3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土建与安装工程(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同类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网员证的企业。外来企业需在洪湖市住建局办理核验登记手续,在洪湖市住建局网站(网址:www.hhjianshe.com)下载表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 2015 年9月25日至 2015 年10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00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室凭营业执照、网员证、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此外,投标人需将以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并提交。地址: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 10月 21 日下午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址: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信息网(www.hhztb.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招标 人:洪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 址:洪湖市新堤宏伟北路3号
联 系 人:周 毅
电 话:13986667668
邮 编:433200
8.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洪湖市文泉东路中央花园22幢106号
联 系 人:兰 沛
电 话: 18159275003
邮 编: 433200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