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湖流域综合治理监利县福田寺镇2015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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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四湖流域综合治理监利县福田寺镇2015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   者: 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项目编号:201509301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湖流域综合治理监利县福田寺镇2015年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监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监发审批[2015]7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监利县福田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投资,项目投资比例100%,招标人为监利县福田寺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四湖流域综合治理监利县福田寺镇2015年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监利县福田寺镇;

 

2.3工程概况: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项目总投资额约1695万元。

 

四湖流域1标:项目投资约463万元

 

四湖流域2标:项目投资约474万元

 

四湖流域3标:分三部分,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和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项目投资约399万元

 

四湖流域4标:分二部分,黄观线水土保持和月拱桥重建,项目投资约359万元

 

2.4招标范围:投标人应完成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确定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及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完成的各项前期、验收手续所发生的费用;

 

2.5工程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计划施工工期:每标段130日历天。

 

一个投标人只能对四湖流域综合治理监利县福田寺镇2015年建设项目4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一标、二标、三标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四标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4一标、二标、三标项目经理必须执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四标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拟派承担本工程四个标段的项目经理须无在建项目。

 

3.5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安全员各一人),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须是投标单位,须提供劳务合同或近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必须具备资格(上岗)证。

 

3.6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

 

3.7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银行相关证明表明申请人财物状况良好。

 

3.8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提供项目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9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来,无由于申请人过错的诉讼;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市(县)级以上不良记录(投标人应到监利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原件);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近两年来无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仅对中标候选人查询,在发布中标通知书前,由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查询函到监利县检察院进行查询。)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中标人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驻场施工,并对此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4、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在2015年10月27日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一标捌万元整(¥80000.00元),二标捌万元整(¥80000.00元),三标柒万元整(¥70000.00元),四标柒万元整(¥70000.00元)至如下账户,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单位名称: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利支行营业部

 

帐    号:42001627186053005327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至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回执单装入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投标人交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此项目名称(四湖流域福田寺镇2015年项目   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监利县国庆一路66号3楼,茶庵大道审计局宿舍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出售不采取邮购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证件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

 

5.1投标人法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劳务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5.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3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五大员资格(上岗)证;

 

5.4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

 

5.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日9:00时,地点为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监利县交通局院内物流5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定标会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综合评估,随机抽取的方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投资湖北网http:www.hubeiinvest.cn

 

监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ianli.gov.cn)

 

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jlztbw.com

 

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监利县福田寺镇人民政府

 

地  址:监利县福田寺镇

 

邮  编:433300

 

联 系 人:彭主任

 

电  话:13972377898

 

招标代理: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

 

地  址:监利县国庆一路66号3楼

 

邮  编:433300

 

联 系 人:彭艳枝

 

电  话:13807215656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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