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大厅)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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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通山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大厅)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   者: 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通山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大厅)建设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通山县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方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通山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大厅)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通山县迎宾大道新法院东侧

 

项目规模及招标内容:土建及安装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总建筑面积约825平方米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中的合格工程标准

 

工期要求:6个月

 

投资规模:约150万元。

 

三、资质要求: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关专业叁级项目经理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受过相关行政部门处罚、无不良行为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时整(节假日休息)

 

2、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时需法人或拟派项目经理持:(1)公司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税务登记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经理资格证;(7)安全生产考核证书;(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9)五大员证书;(10)通山县2015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参加投标。(报名表格1和承诺书在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填好。注: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一经报名成功后一律不允许更换)

 

3、招标文件售价: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资料费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教育局11楼)

 

六、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介: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香城都市报。

 

七、招标人:通山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3508649799

 

联系人:吴先生

 

八、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方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86549909

 

联系人:曹工

 

通山县人民法院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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