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大冶市:大箕铺镇财经所惠农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作 者: 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依据大冶市财政局下达的冶财采计【2015】A1460号计划函要求,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大冶市大箕铺镇财政和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所的委托,拟就大冶市大箕铺镇财经所惠农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编号:冶招【2015】182号
二、项目名称:大冶市大箕铺镇财经所惠农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三、招标内容:大冶市大箕铺镇财经所惠农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最高控制价:1718124元
五、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完工。
六、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分三年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按照合同价款的40%支付;第二年按工程结算审定价支付至70%;第三年按工程结算审定价支付至100%。
七、投标人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34000.00元和诚信保证金171000.00元。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只能由本公司的基本账户(供应商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通过电汇或网银形式转至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在备注中应正确填写项目名称),不得从分公司、办事处、其他机构以及个人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8日16时。未按本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
开户名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账号详见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保证金子账号查询”(按住ctrl键,点击即可打开此链接)。
开户行号:313522100135
八、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注册地在大冶地区范围内;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4、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质保要求:工程质量保质期为二年。
6、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前)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或以上规模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单为准)。
九、投标人可在2015年10月21日起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资料费200元,投标人投标时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9日14:30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1室(大棋西路2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投标文件内容: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等)、投标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管理班子、相关承诺(质量保证、工期、不分包转包、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
十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特别要求:1、本次招标投标人无须事先加入诚信库、无须办理CA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胶装和密封,并逐页编码。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开的方式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投标文件封装在一个外层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和有“在(2015年10月29日下午14:30)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如果未按要求加写密封和标记,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由评标委员会审查,证明文件用档案袋装好并写上公司名称和证明文件目录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营业执照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证)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需出具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5)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6)业绩证明文件
4、本次招标其它程序依据《大冶市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招投标简易程序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中心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在办理进场交易证明书前由中标人按大冶市物价局收费标准缴纳。
十五、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壹万玖仟陆佰元整,代理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纳入投标成本。
十六、招标人:大冶市大箕铺镇财政和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所
地 址:大冶市大箕铺镇财政和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所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方式:13597648404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60号兰陵路口时代广场
招标文件制作人:王振宇
联系方式:13545490105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