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石首市:新厂镇杨家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 者: 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首市新厂镇杨家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鄂农办发【2015】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首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及省级配套,招标人为石首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首市新厂镇张家台村、杨家谭村、新厂村、高家槽村
2.2建设规模:计划201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发治理农田面积1.25 万亩。2.3工程总投资:1879.7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约1675.37万元
2.4计划工期: 210日历天
2.5建设内容:
第一标段:衬砌渠道U50,10公里、分水口700座、U50过路涵547座、T型渠1公里、渡槽3座、渠硬化1公里、桥4座(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泵站25座、闸7座、开挖疏洗渠道15公里、太阳能频振灯40盏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三标段:过水涵275座、桥3座(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四标段:土方工程2000亩、田间配套涵管5000m、水泥路3公里、碎石路13公里、桥4座(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需具有:
一、三、四标段: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需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及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申请人需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公司的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必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以合同协议书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本专业工程施工工作;
(5)投标申请人授权代表必须是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资格:
一、三、四标段:在投标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或水利水电专业类注册建造师,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类似业绩指项目经理本专业工程施工业绩)和公司社保证明。
二标段:在投标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类注册建造师,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类似业绩指项目经理本专业工程施工业绩)和公司社保证明。
(6)拟任本项目的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7)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履约信誉良好,且未受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凡在处罚期内的企业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8) 投标人须是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单位,且外省施工企业须办理湖北省入鄂手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只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申请 (凡出现多报或重复报名的现象将取消该投标人的所有报名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石首市财宝街28号)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1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15年11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石首市财宝街28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法人到场递交投标文件需携带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ssztb.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首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石首市笔架山路92号
联系人:成勇 电 话:13707215405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巩 电 话:027-87863155
传 真:027-87652725-814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