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军垦农场至大冶梅咀公路大冶段改建工程第2合同段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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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阳新军垦农场至大冶梅咀公路大冶段改建工程第2合同段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澄清

作   者: 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项目名称:关于“阳新军垦农场至大冶梅咀公路大冶段改建工程第2合同段(K25+600-K30+100)工程公路施工”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阳新军垦农场至大冶梅咀公路大冶段改建工程第2合同段(K25 600-K30 100)工程公路施工“(招标编号:冶招【2015】178)于2015年10月19 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现将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1、原文:第三章评标办法中项目经理获奖5分获得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国家级奖得5分,省级奖得2分,最高得5分

 

现修改为:项目经理获奖3分获得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国家级奖得3分,省级奖得2分,最高得3分

 

2、原文:第四章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逾期交工违约金:按中标价的1%元天

 

现修改为: 逾期交工违约金:按中标价的1%天

 

3、原文:第四章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17.5  竣工结算

 

本款补充:1、工程完工后第一年 付工程总价款的40%;2、第二年付工程总价款的30%; 3、交工验收并审计后在第三年付清余款 ;

 

现修改为: 1、工程完工后第一年内付工程总价款的40%;2、第二年付工程总价款的30%; 3、交工验收并审计后在第三年付清余款;

 

4、原文:第四章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17.6  最终结清

 

本款补充:1、工程完工后第一年 付工程总价款的40%;2、第二年付工程总价款的30%; 3、交工验收并审计后在第三年付清余款 ;

 

现修改为: 1、工程完工后第一年内付工程总价款的40%;2、第二年付工程总价款的30%; 3、交工验收并审计后在第三年付清余款;

 

5、原文:第四章合同协议书8. 本工程施工合同款支付方式:1、工程完工后第一年内付工程总价款的40%;2、第二年内付工程总价款的30%; 3、交工验收并审计后在第三年付清余款。

 

现修改为: 1、工程完工后第一年内付工程总价款的40%;2、第二年付工程总价款的30%; 3、交工验收并审计后在第三年付清余款。

 

6、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请各投标单位在本附件中及时下载获取。

 

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澄清。

 

黄石市兴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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