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阳新军垦农场至大冶梅咀公路大冶段改建工程第2合同段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澄清
作 者: 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项目名称:关于“阳新军垦农场至大冶梅咀公路大冶段改建工程第2合同段(K25+600-K30+100)工程公路施工”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阳新军垦农场至大冶梅咀公路大冶段改建工程第2合同段(K25 600-K30 100)工程公路施工“(招标编号:冶招【2015】178)于2015年10月19 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现将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1、原文:第三章评标办法中项目经理获奖5分获得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国家级奖得5分,省级奖得2分,最高得5分
现修改为:项目经理获奖3分获得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国家级奖得3分,省级奖得2分,最高得3分
2、原文:第四章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逾期交工违约金:按中标价的1%元天
现修改为: 逾期交工违约金:按中标价的1%天
3、原文:第四章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17.5 竣工结算
本款补充:1、工程完工后第一年 付工程总价款的40%;2、第二年付工程总价款的30%; 3、交工验收并审计后在第三年付清余款 ;
现修改为: 1、工程完工后第一年内付工程总价款的40%;2、第二年付工程总价款的30%; 3、交工验收并审计后在第三年付清余款;
4、原文:第四章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17.6 最终结清
本款补充:1、工程完工后第一年 付工程总价款的40%;2、第二年付工程总价款的30%; 3、交工验收并审计后在第三年付清余款 ;
现修改为: 1、工程完工后第一年内付工程总价款的40%;2、第二年付工程总价款的30%; 3、交工验收并审计后在第三年付清余款;
5、原文:第四章合同协议书8. 本工程施工合同款支付方式:1、工程完工后第一年内付工程总价款的40%;2、第二年内付工程总价款的30%; 3、交工验收并审计后在第三年付清余款。
现修改为: 1、工程完工后第一年内付工程总价款的40%;2、第二年付工程总价款的30%; 3、交工验收并审计后在第三年付清余款。
6、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请各投标单位在本附件中及时下载获取。
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澄清。
黄石市兴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