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洪湖市:大同湖至长河公路改建工程(k5+000-k9+026路面工程)招标公告
作 者: 洪湖市招投标信息网服务平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湖市大同湖至长河公路改建工程(k5+000-k9+026路面工程),由鄂交计[2012]59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湖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部省补助和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洪湖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洪湖市大同湖至长河公路改建工程起于大同湖管理区街道,与省道汉沙线(K74+900)相接,经龙船河、斗湖村、王家湾村、止于洪湖市黄家口镇长河村,接长河至黄家口公路,路线全长9.026KM。本次招标范围为k5+000-k9+026路面工程,该合同段负责修建全线k0+000-k9+026长度9.026公里18cm厚级配碎石底基层和k5+000-k9+026长度4.026公里17cm厚水泥碎石基层与24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
2.2建设地点:洪湖市大同湖 ;
2.3计划工期: 90日历天(含节假日);
2.4招标范围:公路改建(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网员证的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5年 10 月 28 日至2015年 11 月 3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室持营业执照、网员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此外,投标人需将以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并提交。地址: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寄费2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次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地点为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hztb.com.cn)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洪湖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洪湖市乌林大道8号
邮 编:433200
联系人:陈超
电 话:13997583009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洪湖市泰和家园二楼
邮 编: 433200
联系人: 谢军勇
电 话: 0716-2202933
2015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