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阳新县:李衡石故居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作 者: 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招标条件
阳新县李衡石故居维修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阳新县文物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131-Zgc·2015-152
2.2建设地点:阳新县玉堍村
2.3建设性质及规模: 1200多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维修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图纸)
2.5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由文物管理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且业务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其代表性建筑;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取得相关专业从业资格证书;
3.2投标企业近三年(2012年11月至2015年11月)来不少于两处(含两处)及以上同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施工业绩;
3.3外省企业前来投标必须在湖北省建设厅及湖北省文物局备案;
3.4投标人的行贿犯罪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出具查询证明,如有问题作废标处理。
3.5本工程不接受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报名。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必须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部办理网员登记手续,凭证参与本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网员登记手续详见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与本招标公告同时发布(见招标文件下载),凡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1月4日17时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所有投标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3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
5.2、招标文件下载:http:www.yxxggzy.cnuploadfile2015103020151030043233911.rar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 11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地点: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交易大厅 (兴国镇陵园大道13-1四楼)
6.3投标文件的递交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否则招标方将对其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未按招标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 11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
2、开标地点: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阳新县文物管理局
联 系 人:胡焱平
联系电话:15871143117
招标机构: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彩霞 柯丽华
联系电话:0714-7327903
9.综合监督机构
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4-7319782
10信息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