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2015年度湘西州精准扶贫凤凰县机耕道专项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作 者: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15年度湘西州精准扶贫凤凰县机耕道专项建设施工,项目由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字【2015】259号文件核准。建设资金来源国家烟草局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凤凰县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2015年度湘西州精准扶贫凤凰县机耕道专项建设施工
2.2项目编号:BJJH-2015HNTL0007
2.3建设地点:凤凰县境内
2.4工程总投资:项目烟草行业补贴总投资为4542.85万元,其中招标人实施机耕道项目烟草行业补贴总投资约2034.02万元
2.5计划工期:工期为6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7建设内容:机耕道工程(具体内容以各标段审计后的合理定价清单为准);
2.8标段划分及要求: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重复报名无效。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近三年(2012年10月1日起至今)有机耕道或公路工程施工建设不少于30公里的业绩;;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公路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相关专业(公路工程)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持证职工(包括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否则投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省外企业应提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本企业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的证明材料原件。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由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报名和投标;
3.6因本项目施工环境较为复杂,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报名前可以委派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现场情况进行了解和调查,熟悉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避免对施工造成影响(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纠纷,由中标单位依法依规解决),但该条款不作为报名条件;
3.7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投标报名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无在建工程证明;省内企业提供“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http:www.hunanjz.com)”上查询的结果。以上人员均需提供近12个月内的有效社保;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诚信保证金的缴纳
按照《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州政发【2014】15号)文件要求,实行投标诚信保证金制度
4.1本项目投标诚信保证金:第一标段为贰佰壹拾捌万元整(¥:2180000元);第二标段为壹佰捌拾玖万元整(¥:1890000元),投标诚信保证金缴纳时间为报名截止前。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汇至指定账户;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4.2指定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开户账户:10286000 0004 34159
4.3投标人缴纳投诚信保证金须注明是“凤凰县烟基保证金一标段或二标段”。(未注明以上信息,由此造成无法查实诚信保证金是否到账和核实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4本项目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诚信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诚信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诚信保证金无效。
5.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5.1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参加,委托代理人参加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均未到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拟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建造师)。
5.3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不得承担两个(包括本项目)及以上项目施工的负责人,否则其投标无效。
5.4投标人在报名时将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员C证交由招标代理机构代为保管,开标后中标单位的证件将移交招标人押证,在合同工程颁发完工证书后14 天内将资格证书退回给承包人。中标人须在项目集中区设立项目部,且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每月到工地时间不少于20天。上述五人中任何一人连续2个月常驻地累计达不到20天以上要求者,发包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在今后两年内不得在湘西州内承接烟基工程施工;中标人进场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接受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中标人施工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将对其做出相应的处罚。
6、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6.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8日至2015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6.2报名地点:吉首市武陵西路14号农机公司A3栋3单元341室
6.3报名要求: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持,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②单位介绍信(需电脑打印,并注明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④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⑧ 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原件,安全员还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原件,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最近12个月(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社保(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证明(事业单位需提供证明材料),⑩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违法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查询内容:公司、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11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无在建工程有效证明(以报名时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12近三年(2012年10月1日起至今)有机耕道或公路工程施工建设不少于30公里的业绩(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且中标通知书为2012年10月1日以后发出的);(以上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应和正式投标时所提交的资料一致)。
6.4报名费、招标文件及清单图纸费用。报名费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合理定价清单及施工图纸每套6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开标要求;
7.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4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发布。
9、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招投投标监督机构: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43-3221197
10、联系方式及咨询电话
招标人:凤凰县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97439162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彭先生
电 话:15974191749 17774323017
地 址:吉首市武陵西路14号农机公司A3栋3单元341室
电子邮箱:27939117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