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业务技术配套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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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业务技术配套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   者: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业务技术配套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张武发改投资【201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业务技术配套用房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武陵源区索溪峪镇岩门村

 

2.3  规模:2#楼:建筑面积1557.33m2,砖混结构,地上4层,层高3.3m,檐口高度13.5m。平屋面,坡屋檐盖小青瓦;外墙为灰色文化石、白色氟碳漆;外墙外保温。

 

3#楼:建筑面积364.688m2,砖混结构,地上1层,檐口高度4.85m。±0.00以下采用MU10烧结页岩砖,M10水泥砂浆砌筑;±0.00以上采用MU10烧结页岩砖,M7.5水泥砂浆砌筑。平屋面,坡屋檐盖小青瓦;外墙为灰色文化石、白色氟碳漆;外墙外保温。

 

室外附属工程:含室外给排水、电气、道路广场、训练场及看台、大门及围墙等。

 

招标合理价为:¥7554714.19元。

 

2.4  工期要求:18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8  招标编号:ZJJSC-2015JS024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近三年是指本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前36个月,若其中投标申请人工商注册不足三年,则提供自企业工商注册之日起至查询日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应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出具)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4日09:0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5年11月19日~2015年12月14日0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张家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http:www.zjjztb.com)招标公告栏进行网上下载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 331023411@qq.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张家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答疑公告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14日     09时00分,地点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科(张家界市南庄路109号南庄星座17楼)。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一致。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武陵源区监察局、武陵源区建设局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4-5611728、22228559。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申请人的单位全称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地    址: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索溪峪军地坪

 

电    话:189744913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南庄坪办事处南庄星座13楼1348室

 

          慈利县广场花园南区1栋201室

 

联 系 人:郑先生         伍先生  

 

电    话:13637442967  15207449686

 

邮    箱:33102341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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