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湘潭市雨湖区伏林大道至双湖段道路(共线G320湘潭绕城线K23+300-K25+870)招标公告
作 者: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市雨湖区伏林大道至双湖段道路(共线G320湘潭绕城线K23+300-K25+870)工程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投[2015]646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文件已由潭交函[2015]6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为融资资金,招标人为湘潭交通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融资及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湘潭市雨湖区伏林大道至双湖段道路(共线G320湘潭绕城线K23+300-K25+870)工程起于湘潭市雨湖区栗山塘接G320绕城线二期工程终点,与规划的伏林大道平交后,沿雨湖规划区北侧布设,终于双湖村。路线全长约2.570km,采用城市主干道标准,全线为整体式路基,设计速度60kmh,采用沥青砼路面。全线共设置桥梁88m2座,占路线总长度的3.172%,其中中桥66m1座,小桥22m1座,涵洞10道,通道2道,平面交叉3处。项目投资概算约为1.6735亿元(其中:前期费8143万元,建安工程费约为859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为G320湘潭绕城线伏林大道至湘乡段项目的先导施工段。G320湘潭绕城线伏林大道至湘乡段项目路线全长52.529km。全线共设大桥12座,长3089m;中桥17座,长1070m;小桥3座,长70m。桥梁总长4229m,占路线全长8.051%。平面交叉44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中心1处。待后续G320湘潭绕城线伏林大道至湘乡段项目PPP招标完成并成立项目公司(SPV公司)后,该先导施工段由SPV公司代甲方履行偿还义务,并按PPP项目的管理办法统一管理。
2.2招标范围:湘潭市雨湖区伏林大道至双湖段道路(共线G320湘潭绕城线K23+300-K25+870)工程建设融资及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其中包括:项目融资、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建设(含①道路、桥梁、路面、排水等主体工程;②交通工程及安全设施;③监控和通讯等机电系统;④景观绿化、照明、环境保护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2.3 计划工期及还款期限:本次招标项目工期为30个月,承包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分阶段提交详勘资料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然后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提交的详勘资料、设计文件及中间成果的质量负责。施工图设计经初步设计单位和发包人审查后报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该审批不免除承包人对施工图设计所承担的责任。
项目工期以监理开工令下达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查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且在近5年(2010年7月起至2015年6月止)同时具备有下述规模项目设计、施工经历的条件(以交工验收证书或施工合同为准):1个合同总金额不小于5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施工总承包(含BT项目)的公路工程项目或市政道路工程项目;1个合同段长度不小于3km一级公路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或1个合同段长度不小于3km城市主干道施工项目;1个合同段不小于3km的一级公路及以上的公路勘察设计工程项目;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任的项目经理应持有公路或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公路B类);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应持有路桥类或市政道路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公路B类);以上人员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无在建工程。拟任的设计总负责人应为高级工程师。
3.3企业注册资本金2亿元人民币(含)以上。
3.4企业2012、2013、2014年度年营业收入均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以经审计的2012、2013、2014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近5年(2010年7月起至2015年6月止)同时具备有下述规模项目施工经历的条件(以交工验收证书或施工合同为准):1个合同总金额不小于5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施工总承包(含BT项目)的公路工程项目或市政道路工程项目;1个合同段长度不小于3km一级公路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或1个合同段长度不小于3km城市主干道施工项目;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符合以上第3.2项、第3.3项要求。
2)联合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且在近5年(2010年7月起至2015年6月止)具备有下述规模项目设计经历的条件(以交工验收证书或施工合同为准):1个合同段不小于3km的一级公路及以上的公路勘察设计工程项目;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次拟任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必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第3.5项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7凡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含节假日,下同),在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楼),法定代表授权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交工验收证书或施工合同)、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证、职称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拟任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拟任设计总负责人职称证原件、经审计的2012、2013、2014年度财务报告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如联合体单位投标,须提供上述资料外,另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施工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由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5.2 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的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湘潭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交通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60732752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楼
联系人:颜小姐 廖小姐 谭先生
电话:18874010614、0731-85135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