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张家界市图书城建设及周边地区旧城改造项目(泊富·国际文化广场)施工招标公告
作 者: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界市图书城建设及周边地区旧城改造项目(泊富•国际文化广场)施工招标已由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投资[2015]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界华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张家界市图书城建设及周边地区旧城改造项目(泊富•国际文化广场);
2.2 建设地点:永定区解放路与人民路交汇处东北角(原市新华书店);
2.3 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9663㎡,总建筑面积61256.6㎡(含地下建筑面积11505.6㎡),由商场、公寓、住宅楼及配套设施组成。项目设停车位301个,其中地上停车位31个,地下停车位270个。住宅174户,酒店式公寓300套。
2.4 工期要求:6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各单栋建筑物建安费用,土建工程包括C座住宅楼桩基础、独立基础,总体地下室筏板基础、人工挖孔桩基础、抗浮锚杆基础、主体结构、粗装修、住宅公共部位精装,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室外管网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和上限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范围)
2.8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企业主项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严禁挂靠,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4.1项要求,并提供所有拟任项目人员社保账户信息以备查。
3.4 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高级职称;
3.5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 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无行贿犯罪记录;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Ⅱ)”;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采用“确定评审计分由高至低排序的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 只有通开标前过资格审查并确认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800000.00),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17:00时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有意向的投标单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于2015年12月10日~2015年12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不休息),带以下证件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本人身份证原件;④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⑥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⑧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⑨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⑩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原件;⑪提供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5年6月至2015年11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并提供所有拟任项目人员社保账户信息以备查)到张家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相关资料,报名截止后不予受理。以上材料①,②,⑪留原件,③-⑩应留复印件贰套,复印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6.2 湖南省以外入湘的企业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携带上述资料原件报名;资料不全时投标报名将会被拒绝。
6.3 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报名时缴纳。
6.4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 462300776@qq.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张家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答疑公告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30日10时30分,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信息市场)。
7.2 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或未按招标公告6.1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省外企业需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8.开标时间
8.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10:30时,开标时间为:2016年1月8日9:00时;
8.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10:30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张家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4-2160211。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申请人的单位全称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界华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女士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解放路工商银行三楼
联系电话:13786081276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谭先生
电 话:18607313980
邮 箱:46230077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