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双碧街北段道路、扒田丘路、车站路工程项目招商招标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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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新田县双碧街北段道路、扒田丘路、车站路工程项目招商招标公告(第二次)

作   者: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新田县双碧街北段道路、扒田丘路、车站路工程项目招商招标已经由新发改审批【2015】45、44号文件和新发改审批【2014】44号批准建设,并经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以新发改许准字【2015】286、287、315号文件核准招标。招标人为新田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国内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融资能力且符合工程施工资质要求的企业参与。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田县双碧街北段道路、扒田丘路、车站路工程项目

 

2.2  项目地点:新田县龙泉镇

 

2.3  项目规模:新田县双碧街北段道路工程全长约667.4m,红线宽36m,砼硬化路面宽28米;扒田丘道路全长约1154.39m,红线宽24m,砼硬化路面宽15米;车站路全长约1725m,红线宽24m,砼硬化路面宽15米;三条道路均配套排污、排水管道、绿化、路灯等设施。总共建设规模约为肆仟伍佰万元,为一个标段。

 

2.4  工期要求:  240 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等及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2.8 付款方式:四年内拍卖新田县双碧街与车站路交叉东北角地块,以其预期土地收益支付工程款,如果该地块的成交价大于工程结算价时,多余的部分资金归新田县城投集团,否则由新田县城投集团补足差额;如果该地块在四年内没有成交,则由新田县城投集团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年内付清工程款,付款期不计利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同时必须具有投资建设本工程的投融资能力且其资产负债及信用状况良好,要求具有一定的自有项目资本金;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人必须一致)。且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加投标的记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

 

投标单位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入下列指定的银行账号:

 

帐户名称: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田县支行

 

账    号:4300 1590 0710 52504475

 

信誉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入下列指定的银行账号:

 

帐户名称:新田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田县支行

 

账    号:4300 1590 0710 52505304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踏勘现场和澄清答疑

 

6.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下列资料到本公告指定地点参与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①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年检记录);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⑤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以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⑥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⑦在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工商注册的施工企业,需携带《入湘施工登记证》;⑧信誉保证金银行转账证明。除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外,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备查,并交盖有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备案。

 

6.2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6.3 报名地点: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6.4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肆佰元整,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 1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新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工程结算时以财政评审为准。

 

10.2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不管招商招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投标人投标产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田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刘先生  1397469226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驻永地址: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颐园小区(市公安局对面)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欧先生   17775959888

 

邮    箱:148581529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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