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韶山市银田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作 者: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特别申明:
1、请投标单位认真阅读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仔细查阅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中标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全勤上岗,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对项目部组成人员上岗情况严格考勤。项目经理每月出勤不少于22天,少一天承担违约金1000元,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每月出勤不少于22天,少一天承担违约金500元,违约金从工程进度款中同期扣除。
3、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慎重确定项目部组成人员,中标后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部组成人员,监理单位和招标人要求调换的除外,并按相关程序要求办理人员变更。
4、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后15日历天内必须办理完毕承包人所有报建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和资料,如未完成,经发包人催告后,在约定的时间内仍未完成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人还需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本工程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一旦发现,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承包人负责做好消防验收相关申报资料,配合发包人做好消防检测工作,消防验收工作由承包人组织实施(需在竣工验收备案之前完成)。
7、中标单位投标的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交存到招标人处,待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
8、中标单位须在项目部配备1名专职员,配合全市“文明城市创建”的检查,确保施工工地的卫生和整洁。如在全市“文明城市创建”的检查中被扣分,发包人将按每扣一分从工程进度款扣1000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韶山市银田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已由韶山市发展改革局以韶发改发【2015】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韶山市银田镇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韶山市银田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韶山市银田镇银田中学院内;
2.3 规 模:总投资约383万元,教学楼建筑面积约1641平方米、二层框架结构;篮球场改扩建总面积约2765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180天 ;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主要工程内容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及篮球场改扩建工程。建筑总面积约1641平方米、地上两层,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体系;篮球场改扩建总面积约2765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执行;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为在职的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柒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 1月5日17时整。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韶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山支行
银行账号:43001590063052500869
5.2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 中标价金额的10%。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 12 月 17日~2015年 12 月 2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湘潭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在2015年 12 月17日~2015年 12 月 21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5:00时—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携带以下报名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组织机构代码证;⑥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⑦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人身份证;⑧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⑨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近6个月(2015年5月-2015年10月)社保证明并提供可查实的有效证明网址,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韶山分公司(中国人民银行韶山支行综合楼二楼)报名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400 元,资料费缴纳后不退还。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招标文件资料费收据原件,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需要审核原件,有年检记录的须附年检记录,同时留复印件壹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全部需加盖单位公章。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建设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 1 月 6日9时00分,地点为韶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韶山市厦门大道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七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项目经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tcin.net)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55691532。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中标人负责协调处理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周边单位和个人矛盾,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协调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已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在投标总价之外支付协调费用,并不得以不能处理周边单位和个人矛盾为由影响施工进度和延长施工工期。
10.2实行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承诺书在投标现场身份验证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独提交(格式见招标文件)。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韶山市银田镇学校
地 址:韶山市银田镇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731-5568617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水岸天际1栋915室
联系人: 杨先生
电 话:0731-55683388
传 真:0731-55683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