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滨河路(观音桥-宝塔岗)建设项目B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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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张家界市滨河路(观音桥-宝塔岗)建设项目B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作   者: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河路(观音桥-宝塔岗)建设项目已由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投资【2014】19号、张发改法制【2015】2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界市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B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滨河路(观音桥-宝塔岗)建设项目B标段;

 

2.2  建设地点:永定区澧水河北岸;

 

2.3  规模:滨河路(观音桥-宝塔岗)为老城区沿澧水河东西向次干道,起于观音大桥北端,至于宝塔岗,共分A、B两个标段;其中B标段(K0+740-K01+821.065)全长1081.065米,路幅宽24米,双向4车道,工程建安投资约人民币2572.73万元;

 

2.4  工期要求:12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有意本项目的投标人于2015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00时至5:00时,派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单位公章持:①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各自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单位介绍信原件;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⑥省外企业《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⑦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⑧拟任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原件;⑨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上岗证书,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⑩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区(张家界市南庄路109号南庄星座17楼)报名、购买招标资料并签署付款方式承诺书。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存原件外,其余均核对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6.2招标文件400元套,图纸及资料600元套;一律以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12日10时00分,地点均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区(张家界市南庄路109号南庄星座17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张家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4-2160211。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应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投标人的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0.2  投标人在中标后,杜决资质挂靠,关键岗位人员非重病、死亡、业主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等特殊情况外不能变更,不能按投标文件人员到岗的,视为资质挂靠嫌疑人,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非特殊情况,关键岗位人员每周必须不少于四天在岗,如发现不在岗一次,提出警告,累计发现两次,扣除10%履约保证金,累计发现三次,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解除双方合同;

 

10.3  滨河路(观音桥-宝塔岗)建设项目共划分为A、B两个标段进行招标,各潜在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界市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36744762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子午路紫舞骊珠大厦B座505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974484258

 

传    真:0744-8276688

 

邮    箱:zjjchuangd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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