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G207线东安界牌至江华界牌井公路改建工程零陵至双牌一级公路零陵段融资+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第二次)
作 者: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 招标条件
G207线东安界牌至江华界牌井公路改建工程零陵至双牌一级公路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交能【2009】847号文和湘发改基础【2015】445号文批准建设,G207线东安界牌至江华界牌井公路改建工程零陵至双牌一级公路零陵段(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永州市干线公路改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与承包人对本项目的投融资,招标人为永州市零陵城建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以融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境内,路线起于零陵区朝阳办事处青角井,终点位于富家桥镇异蛇村,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面宽21.0米,路基宽度24.5米。建设里程11.978公里,桥梁 4 座。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最高控制价按照湖南省国省干线公路有关规定执行,以永州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审查报告的结果为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控制价。
招标范围:①本项目投融资1.12亿元;②承担本项目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及附属工程施工,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2.2亿元的投融资能力。投融资共计1.12亿元,前期征地拆迁费7000万元,分二期到账,第一期为人民3500万元整,在投标报名期间缴纳;第二期为人民币 3500万元整;在签订投融资协议和施工总承包协议之前到账;后期费用4200万元,分二期到账,第一期为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向招标人账户打入2000万元,第二期为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打入2200万元。打入招标人账户的建安费(工程款)实行招标人和承建方共同监管,只用于支付承建方的工程款。
3.2 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一级资质(原交通安全设施专项资质也可),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总工须具备人事部门颁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或公路与桥梁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考核证书。
持有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还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3.3近五年内,投标人应独立完成以下工程业绩:
①二项累计10km及以上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路基工程业绩;
②一项20万m2及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业绩;
③一座桥梁总长不小于240 m、单跨跨径不小于 30 m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桥梁主体工程的施工(桥梁业绩可以是单独交工过的业绩;也可以是包含在已交工完成的单个合同段内的业绩);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进行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付款方式:本项目建设期内按计量支付工程款;项目交工验收后分二年支付承建方融资的建安费(工程款)(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向招标人了解项目投融资和工程建设要求后,并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人民币3500万元整(¥35000000.00元)的投标响应金,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为:
收款单位: 永州市零陵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黄古山支行
账 号: 43001530171052502043
4.2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于 2015年 12 月 23 日至 12 月 29 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永州市零陵区公路局三楼会议室 (地址:永州市零陵区南津中路6号),持原件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⑥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如有)、⑦ 3500万元投标响应金银行汇款回单、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理相关证件(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考核证书)、项目总工相关证件(人事部门颁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或公路与桥梁工程专业专高级职称、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考核证书)以及一份上述原件资料的全套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中标后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各专业工程师相关证件(身份证除外)在中标后提供给招标人核实验证,核实验证完毕,签订合同当日由招标人保存,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若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使用虚假证件等材料的,招标人将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考察工程现场,如果在考察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致,招标人概不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3楼)。招标人将于当日上午9时30分当众举行公开开标仪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持法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并对开标结果签字确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永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州市零陵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零陵区百万庄6号路
联系电话:李先生136074635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零陵区潇水中路156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周小姐
电 话:15574626589 13707462946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