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汽车物流(湖南)有限公司长沙物流配套基地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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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安吉汽车物流(湖南)有限公司长沙物流配套基地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   者: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物流配套基地项目已由长经开备发(2015)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吉汽车物流(湖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吉汽车物流(湖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外广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单位:安吉汽车物流(湖南)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长沙物流配套基地项目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长沙市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批准单位及文号: 长沙市经济及市开发区产业环保局 长经开备发(2015)29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

 

投资估算:本次投资估算约为3000万元

 

项目规模:停车坪面积约60000平方米,维修车间建筑面积约2100平方米。维修车间主体为钢结构(跨度24米),车间内更衣室、工具间、卫生间等建筑为钢筋混泥土框架结构。停车坪等其他工程招标金额约2000万,钢结构维修车间招标金额约700万.

 

工    期:总工期24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及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通知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基地内维修车间、停车坪、道路、围墙等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工程施工。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施工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且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执行,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6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明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不含9家)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确定评审计分由高至低排序的前9家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II)”。

 

6.投标保证金

 

6.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形式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帐为准。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帐    号:696581515310001

 

6.2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安吉物流长沙基地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安吉物流长沙基地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3资格审查时须带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12月25日~2015年12月31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在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大厦6楼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购买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同时携带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1)单位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省外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省外企业提供);

 

(6)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副本原件);

 

(7)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

 

(8)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其中专职安全员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10)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11)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牵头单位上述(2)-(10)资料和非牵头方(2)-(4)资料原件,以及双方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各方对同一授权人的委托书原件;

 

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不齐全的概不受理。

 

7.3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售价400元。

 

7.4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以及未按7.1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如不能到场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9时 30 分;开标时间为:2016年1月22日9 时 30 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9 时30 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吉汽车物流(湖南)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劲浦

 

联系电话:0731-88033595

 

招标公司: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       

 

联 系 人:张劲波    黄小柯     王长征

 

电    话:0731-85177557、85177558

 

传    真:0731-85177567-826

 

邮    箱:gcbhngl@126.com

 

网    址:www.hnglzb.china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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