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中和镇西江源村畅通公路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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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宁远县中和镇西江源村畅通公路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作   者: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编号:TRZB-15064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远县中和镇西江源村畅通公路工程。工程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许准字【2015】1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远县中和镇西江源村畅通公路工程

 

2.2、建设地点:宁远县中和镇西江源村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全长11.7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4.5-6M,设计车速30KMH,设计车辆荷载公路Ⅱ级。

 

2.4、工程造价:建设工程费约618万元

 

2.5、计划工期:8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2.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8、招标范围:道路路基、路面及4座桥梁工程结构补强加固(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主项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该资质证书中须包含有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在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工商登记注册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取得《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具备公路与桥梁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公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安全员必须持有交通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书;施工员必须具备公路与桥梁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试验检测工程师需具备交通部或交通厅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和无不良行为记录。

 

3.3.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1项情形之一投标人和未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的投标。招标人也不接受2012-2014年度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任意一个年度信用等级为D级或连续2年为C级或连续3年为B级的投标人报名。

 

3.4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0年01月至2015年11月)同时独立完成一座中型桥梁和一个四级公路以上长度10公里以上路基路面工程、合同价6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业绩。并按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件要求进行查验,否则,视为无效。

 

3.5此项目为精准扶贫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防止挂靠行为:甲方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将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位情况进行考核,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期间每月到岗位不少于22天,其中项目经理每缺岗1天,处罚1000元,其它岗位人员每缺岗1天,处罚600元。从项目履约保证金中预留30%用于考核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预留款等工程验收完工,扣除处罚款后退还施工方。

 

3.6本次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潜在投标人由项目经理自行到现场考察勘探,详细了解该项目的起点:慕投小学、黄坝漯点、兴洋漯点、梅子坪点、牛古凼终点五处的实际情况,并出具影相资料和公路简意图。                                                                           

 

4.2项目响应保证金陆万元人民币(¥:60000元)于报名前转入招标人指定托管帐号:

 

全称:宁远县中和镇西江源村村民委员会

 

账号:91062310005175822012

 

开户银行:宁远县信用联社中和信用社

 

4.3响应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号转出,并注明“宁远县中和镇西江源村畅通公路工程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在开标前自动转为投标保证金,无需再次注入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未中标者项目响应金。

 

4.4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4.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12月26日至2015年12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在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368号CTA财富中心12010室获取招标文件。

 

4.6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以下证件和资料进行报名: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电脑打印,手写无效);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二代身份证;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⑤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投标人信誉保证金转账证明;

 

⑥项目经理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身份证,职称证(原件)、安全生产B证(原件)及身份证;

 

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和身份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⑧项目部关键人员施工员、试验员、安全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原件)及职称证书(原件)(原件),安全员还须持有交通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⑨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

 

⑩经招标人签字盖章的诚信协议书。

 

以上(1)、(10)资料提交原件壹套,其它资料提交彩色复印件或彩色影印件壹套(按顺序胶装成册,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上述证件及资料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按要求装订成册、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报名证件和资料符合要求的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4.7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依据《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实施办法(试行)》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采用合理低价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地址为:永州市冷水滩区市政务大楼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资格证明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经公证机构公证的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远县中和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远县中和镇中和镇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587462193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南路386号CTA财富中心12010室

 

驻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逸园小区三栋306室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189074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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