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永顺县X021线、X027线、X028线、X041线安保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 者: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顺县X021线、X027线、X028线、X041线安保工程经湖南省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发[2015]36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顺县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为国省补助和县级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顺县X021线、X027线、X028线、X041线安保工程
2.2 建设地点:湘西自治州永顺县
2.3 工程规模:本项目按不同的县道分为四个路段:
永顺县大坪坳-两岔乡X021线:项目长 8.437km,合理定价为 1039813元 ;
永顺县朗溪乡-朱家寨X027线:项目长 23.719km,合理定价为 2816704元 ;
永顺县麻阳村-云龙X028线:项目长 16.850km, 合理定价为 2058634元 ;
永顺县松柏乡-王村镇X041线:项目长 27.882km,合理定价为 1713239元 ;
2.4 招标范围:各项目安保工程(以图纸及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本项目标段计划工期为 5 个月,缺陷责任期1年,保修期 2年。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安保工程按不同的县道分为四个路段范围,划分为四个项目片区,每一个项目片区合分为一个合同段,具体见附表1:
附表1: 永顺县X021线、X027线、X028线、X041线安保工程明细表
注:上表中各项目合同段中工程造价为参考值,具体工程数量以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需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执行,旧的资质未换证的不予认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湖南省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规定办理入湘施工登记备案,取得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3.3 业绩要求:最近五年中在湖南省境内成功地独立完成过一个农村公路及以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累计施工里程10 km及以上的安保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安保工程业绩的原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网上查询截图等资料。
根据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件规定,业绩查验以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参与我省公路建设项目投标时不予认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 不接受被列入2015年11月湘西自治州政府网公布的《湘西自治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通报》被禁止进入湘西州工程建设市场的企业投标。不接受近三年(2012年12月1日-2015年11月30日)受到湖南省内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及通报(指在工程建设过程受到过清退出场、取消投标资格等以及违反廉政建设、有违反招标投标及相关的处罚或通报)期内的企业投标。
3.7 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一年(2014年)D级、连续两年(2013年和2014年)评为C级及以下、连续三年(2012~2014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8 本项目招标中,投标人只能参与一个项目合同段报名。对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4年AA级的投标人,投标人可参与两个项目合同段报名;对最近3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级的投标人,投标人可参与两个项目合同段报名。在本次招标中,投标人最多可以可参与三个项目合同段的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于2015年12月28 日至2016年1月 4 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正常上班),在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吉首市文艺路3号金领湘域中央C栋六楼613室)持下述资料验证报名:
① 介绍信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持授权书)的二代身份证;
②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③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④ 企业施工资质证书
⑤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网上查询截图
⑥ 投标诚信保证金银行汇款回单;
⑦《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若投标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则无需提供旧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说明:
以上①~⑦(若为外省的才需提供⑦)项必须提供原件查验。以上报名资料除单位介绍信留原件以外,其他②~⑦均需提交加盖投标人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在报名现场查验原件并核实方能获得报名资格,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作为无效处理,上报监管及行政主管部门,并纳入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4.2 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
缴纳时间、方式及数额:根据州政发[2014]15号文件第八条规定要求: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诚信保证金,投标诚信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各项目合同段投标诚信保证金具体缴纳的额度见下表。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后,不再提交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 4 日16:3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以托管账户的入账回单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按到账顺序开具收款凭据,此带编号的凭据作为第一轮抽取的顺序。
招标人指定账户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吉首农村商业银行乾州支行
帐 号:93022170005996792012
各项目合同段需缴纳的投标诚信保证金额度表
在填写银行单据时,附注需清楚写明“HNZPXX2015-***投标诚信保证金”,若不填写清楚,造成后果自负。在报名现场不接受投标人以现金交纳。
4.3 确定标段及时间:2016年1月 5 日上午9︰00 时至 11︰00时,在报名地点对所投报项目进行标段确定。各项目只有一个标段,不需通过随机抽取确定标段,报名该项目标段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到场签字确认,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同时报名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4.4 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于2016年1月 5 日上午9︰00时至上午11︰30时,下午14︰30时至下午17︰00时在报名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予发售。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 19 日9︰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30时至9︰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首市文艺路3号金源宾馆十楼会议室,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签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授权书按时出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依据《湘西自治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州政办发[2013]18号文件、《湘西自治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州政办发[2012]21号文件以及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永发改发[2015] 366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an.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顺县公路管理局
地 址:永顺县灵溪镇不二门路161号
联 系 人:欧女士 18974337917
电话传真:0743-5222354
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文艺路3号金领湘域中央C栋六楼613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15174368720
电话传真:0743-8539856
邮 编:416000
2015年12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