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廖家湾单身公寓公租房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 0 评论

原标题: 资兴市廖家湾单身公寓公租房工程招标公告

作   者: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兴市廖家湾单身公寓公租房工程已由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资发改招核【2015】8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资兴市房产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资兴市廖家湾单身公寓公租房工程

 

2.2建设地点:资兴市廖家湾

 

2.3规    模:建筑面积4098.182平方米;

 

2.4 投资估算:482.55万元

 

2.5工期要求:270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

 

2.8招标范围:资兴市廖家湾单身公寓公租房工程土建、装饰装修及安装施工(详见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潜在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管理(暂行)办法》(郴建发〔2013〕82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允许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投标及整个施工过程不得更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和资格审查方法

 

本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9万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30。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方式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7日~2016年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不含法定休息日)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持下列证件原件报名:有效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建造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信用手册、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注册建造师证及本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职称证(建筑工程专业)、施工员证(1人)、安全员证及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1人)、、质量员证(1人)、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复印件二套到资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资兴市住建局院内)进行验证和报名登记。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2 郴州市以外湖南省以内企业报名按《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管理(暂行)办法》(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参加诚信等级评定,取得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以外入湘的企业按湘建建[2010]136 号文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还须按《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管理(暂行)办法》(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取得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


7. 踏勘现场

 

因本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组织统一现场勘察,所有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必须由法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和拟任的本项目建造师(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建造师证及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1月14日9时30分到资兴市房产管理局集合由招标人组织到施工地点进行统一踏勘现场,逾期到达踏勘地点或不参加现场踏勘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交通工具、费用、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资兴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办公室。电话:0735-3333123。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资兴市房产管理局

 

地址:资兴市晋宁路

 

联系人:罗小姐

 

电话:0735-332328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项目部地址: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2栋3单元405室

 

联 系 人:资马榕  张璐  周晶

 

电    话:0735-2221398(郴州项目部)0731-851353977

0 条评论
请先登陆后再评论
最新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