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常德经开区公安消防大队东区消防站工程招标公告
作 者: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德经开区公安消防大队东区消防站工程已由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以产管项[2015]6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常德市经开区公安消防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HXZB-CD-150917
2.2 项目名称:常德经开区公安消防大队东区消防站工程
2.3 建设地点:德海路以东、枫林路以南
2.4 建设规模:该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3507202.37元,总建筑面积4123㎡。其中执勤楼面积2929.96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干部公寓面积890.54平方米,四层框架结构;训练塔建筑面积890.54平方米,五层砖混结构;卫生室一建筑面积为67.76平方米,地上一层,框架结构;门卫室二建筑面积为15.04平方米,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2.8 招标范围:土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道路工程、围墙工程、绿化工程、室外铺装工程及室外预埋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 1 月 26 日 17:0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6年 01 月 07 日~2016年 01 月14 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dggzy.net)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 4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dggzy.net)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6 年 01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泓鑫桃林商业广场 六 楼第 一 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7717677。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1、投标人必须在技术标中明确防范质量通病的措施和方案。2、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德市经开区公安消防大队
联 系 人:田先生
招标代理: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常德市浙商广场(武陵大道和洞庭大道交汇处)B座918室
联 系 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0736-7727689或0731-8516066685163777
传 真:0736-7727689或0731-85161719
网 址:www.hxgl31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