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中兴通讯长沙研发生产基地一期1#、2#、3#栋厂房及1#半地下室工程招标公告
作 者: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兴通讯长沙研发生产基地一期1#、2#、3#栋厂房及1#半地下室工程已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高新管发计[2015]15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长沙中兴智能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兴通讯长沙研发生产基地一期1#、2#、3#栋厂房及1#半地下室工程
2.2 建设地点: 长沙市高新区家乐路以南、家永路以西。
2.3 建设规模:中兴通讯长沙研发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包括1#、2#、3#栋厂房及1#半地下室,高度23.85M,总建筑面积50998㎡,(其中:1#栋厂房面积为12100平方米,2#栋厂房面积为12208平方米,3#栋厂房面积为 12196平方米,半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4496平方米)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本工程建筑均采用钻孔灌注桩。
2.4 工程造价:约13860万。
2.5 工期要求:23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本项目约定保修期三年
2.8 招标范围:中兴通讯长沙研发生产基地一期1#、2#、3#栋厂房及1#半地下室工程施工,高度23.85M,总建筑面积为50998平方米(其中:1#栋厂房面积为12100平方米, 2#栋厂房面积为12208平方米,3#栋厂房面积为 12196平方米,1#半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4496平方米)。具体招标范围:(1)桩基础工程、地下室工程;(2)房屋主体工程;(3)装修工程(含精装修);(4)主体水电安装工程;(5)消防工程;(6)须与主体同时施工的预留预埋工程等。以上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的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2.1拟任该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严格执行,至少应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3.2.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近三年以项目负责人职位(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或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2.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近三年以技术负责人职位(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或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9000万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5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省外企业必须派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牵头人为省外施工企业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的相关证明原件,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且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3.3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 2015年 11 月至 2016 年 1 月(开标前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注:
(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类似工程经验要求:
3.5.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 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提供扫描件);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其他资格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4.1 审查方式:资格前审查;
4.2 入围方式:资格审查,合格即入围。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本项目评标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办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1)”。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资格前审审查合格的必要条件;
6.2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6.3提交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至长沙高新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长沙科技城支行
账 号:1901 0186 2910 0065021
6.4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中兴通讯长沙研发生产基地一期1#、2#、3#栋厂房及1#半地下室工程”,未写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作废标处理。
6.5 到账期:2016年2月 18 日17:00前,其到账时间以托管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的时间为准。在资格前审时予以查验。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按时到账的,认定其投标无效。
6.6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长高新管发[2014]32号文件规定退还。退还时以转账方式一次性划拨至投标人原提交账户。
7.报名时间及方式
7.1 报名时间:2016年 2 月 14 日~2016年 2 月 18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7.2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报名。
7.3 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9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7.4报名时所提供的资料与资格前审时提供的资料必须一致,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彩色影印件一套,并由授权委托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一套彩色影印件到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C302室)。
8.资格前审的时间及地点
8.1 资格前审时间: 2016 年 2 月 19 日下午15:00 时整。
8.2 资格前审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开标区大屏幕。
8.3 递交资格前审资料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2月 19 日下午 15 : 00时整,过时不予接受。
9.资格前审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9.1 资格前审到场人员要求:
(1)省内企业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前审审查。
(2)省外企业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参加资格审查。若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的相关证明原件,并须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是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相关证明:(a)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b)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及出入境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资格前审时将被拒绝。
9.2 资格前审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含合同、中标通知书及验收证明)。
(7)施工员、质量员的岗位证,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2015年11月-2016年1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9)湖南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入湘登记证》。
(10)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11)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作为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注:
(1)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原件和复印件需密封,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资格前审审查现场者,应在资格前审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3)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且有可能导致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资格前审审查后,投标人凭入围通知书到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上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12.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995278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中兴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0731-85770489 15111007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