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涔天河机耕道(桥)复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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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江华瑶族自治县涔天河机耕道(桥)复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作   者: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江华瑶族自治县涔天河机耕道(桥)复建工程项目已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发改委以江发改许准字[2016]15号文件进行招标核准,项目业主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国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对江华瑶族自治县涔天河机耕道(桥)复建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江华瑶族自治县涔天河机耕道(桥)复建工程项目,位于江华瑶族自治县务江乡等5个乡镇,公路按四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路基宽度5m,路面宽度4.5m。项目总投资额4530.4849万元(务江中心项目投资额为489.5386万元、花江中心项目投资额为291.9041万元、水口镇项目投资额为1769.2287万元、贝江中心项目投资额为1865.2271万元、小圩壮族乡项目投资额为114.5864万元),项目基本情况见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项目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为五个分项目,一个分项目即为一个标段,项目划分如下: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计划工期10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有效,同时具有附表要求的资质、施工业绩等能力。湖南省省外企业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建筑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属于在湖南省登记备案人员。并提供湖南省内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应有类似公路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专业职称)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持有安全B证。拟任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专业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持有安全B证。安全员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专业职称)专业初级(含)以上职称且持有安全C证,投标人所需人员均需在交通部或湖南省交通厅公路信用平台登记备案(含外省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4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3年和2014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2~2014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或最近一年内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有2次及以上不良行为记录的潜在申请人报名。

 

3.5 申请人只能获得购买一个标段的机会。

 

3.6业绩要求:见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因本项目涉及5个乡镇21条农村公路,周边关系协调和施工环境较为复杂,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报名前自行安排时间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到施工地点现场踏勘,了解和熟悉项目场地和施工环境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和充分考虑项目施工的相关责任及风险,并在报名前签订承诺函。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自行负责。

 

4.2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2 月15日至2月19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持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交(竣工)验收证书、交通部门公路信用平台业绩打印页,提供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并提供项目经理近半年的社保证明;项目总工职称证、B类安全生产合格证书原件,省外企业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入湘登记证等其他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料;在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5楼小会议室持以上所有资料的原件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提醒:近段时间招标代理公司多次接到举报报名单位提供克隆件进行投标。省外企业最为突出在此招标人提醒所有报名单位,证书原件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证件。若发现克隆件,假证件,假公章的一律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投标人报名时应将上述所有资料备一套彩色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查符合要求后购买招标文件。

 

4.3本项目将在开标时进行资质后审,资格后审原件现场返还。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水口镇项目、贝江中心项目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每套3000元,务江中心项目、花江中心项目、小圩壮族乡项目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

 

4.5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8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交警大队办公楼8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交通厅印发的《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实施办法(试行)》(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长征路与迎宾路交汇处      

 

邮    编:425500    

 

联 系 人:胡先生   15869989002

 

招标代理:湖南国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交通运输局(五里牌东路)

 

邮    编:410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18673086520

 

附表

 

工程类别、资质要求、业绩要求表

 

 

注:1. 报名及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查询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该文件可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在线办事页面的“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动态栏中下载),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的具体工程量信息(路线长度、桥梁长度或跨度、工程技术等级、主要工程内容等)必须按投标人须知附录3的业绩要求予以明确体现,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2.近三年,指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业绩计算以项目交工验收之日为截止日。

 

3.各个项目业绩均要满足上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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