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金园路(舜皇西路至洞新高速连接线)道路工程和思源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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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新宁县金园路(舜皇西路至洞新高速连接线)道路工程和思源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作   者: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编号:CSXZ2015-XN-100

 

一、招标条件

 

新宁县金园路(舜皇西路至洞新高速连接线)道路工程和思源路道路工程已经新发改发 [2013]1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县财政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对新宁县金园路(舜皇西路至洞新高速连接线)道路工程和思源路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宁县金园路(舜皇西路至洞新高速连接线)道路工程和思源路道路工程;

 

2、项目地点:新宁县金石镇古田村;

 

3、建设规模:拟对新宁县金石镇金园路(舜皇西路至洞新高速连接线)和思源路道路新建,金园路设计起于舜皇西路,止于洞新高速连接线,道路全长382.015米,道路红线宽30米,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分幅型式为8.0米人行道+14.0车行道+8.0米人行道;思源路总长339.874米,道路红线宽28米,拟定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为:5.5m(人行道+非机动车道)+1.5m(设施带)+14.0m(机动车道)+1.5m(设施带)+5.5m(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本次实施长度约220米;

 

4、资金来源:县财政安排;

 

5、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7、保    修: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执行;

 

8、招标范围:包括道路、排水、照明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即拟任项目负责人)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换;

 

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数量应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项目部关健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有无在建工程,以在湖南省建筑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8、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专职人员(提供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同时提供关键岗位人员社保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项目部关健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有无在建工程,以在湖南省建筑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四、报名时间、地点、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招标文件获取)2016年 2  月 17  日至2016年  2 月 25  日,每天8:30~12:00,14:30~17:30(节假日休息),截止时间以后不接受报名。到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大兴路92号农机局6楼)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办理。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并携带下列证明材料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建造师证;⑦投标人银行开户许可证; ⑧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以上所有资料①②留原件,③④⑤⑥⑦⑧均应留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以上报名资料装订成册,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壹套。如上述证件及资料弄虚作假,将报主管部门处理。

 

3、招标人的澄清答疑将采用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16 日  上午 09:30  分(北京时间),地点新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省外企业要求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如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  新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宁县支行

 

银行账号:  85270311000003460

 

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4、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以及缴纳账户不是基本账户和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新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9-4920417)和新宁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9-4822322)。

 

十一、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73582333

 

招标代理: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冷女士

 

联系电话:0739-4836979 

 

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大兴路92号农机局6楼

 

新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9-4920417

 

新宁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9-482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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