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石洲乡学校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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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炎陵县石洲乡学校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作   者: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炎陵县石洲乡学校教学楼工程已由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炎发改发[2015]3号文件批准建设,以炎发改招核[2016]4号文件核准,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炎陵县石洲乡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HNZLFZB-2016-02;

 

2.2 项目名称:炎陵县石洲乡学校教学楼工程;

 

2.3 建设地点:炎陵县石洲乡学校内;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体地上五层,建筑高度20.20米,占地面积416.83平方米,建筑面积2084.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87.52万元;

 

2.5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7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8 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5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预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至专用帐户,以银行到帐为准。转入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炎陵县石洲乡学校教学楼工程投标保证金”,如果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户  名:炎陵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炎陵支行营业部;

 

帐  户:4300 1540 0620 50000312

 

5.2 投标报名时凭银行进账单到(炎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计财股,炎陵县炎陵西路95号建设大楼四楼)开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收据。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本招标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参加报名:(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2)营业执照副本;(3)施工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6)投标保证金收据及银行进帐单;(7)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8)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证书注明的单位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如不一致或未注明执业单位时应提交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2015年8月-2016年01月)养老保险证明);(9)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

 

上述资料(1)留原件,(2)至(9)验原件并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证件须年检合格,复印清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6.2报名时间:2016年02月18日至2016 年02月2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报名地点:炎陵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炎陵县炎陵西路95号建设大楼二楼);

 

6.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报名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须交纳招标文件费400元套(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03月09日上午 9:00 整(北京时间),地点为炎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湖南省内投标人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人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炎陵政务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炎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6223014。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炎陵县石洲乡学校

 

联系人:唐主任          

 

电  话:159743922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书院南路乾城大厦1栋10层1001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397605960

 

邮    箱:24493289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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