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崀山旅游厕所二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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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新宁县崀山旅游厕所二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作   者: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编号 :BRR16-CS-ZB-201606)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宁县崀山旅游厕所二期建设工程已由新宁县发改局以新发改发【2016】27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崀山风景名胜区

 

建设规模:总造价320.917万元

 

要求工期: 60 日历日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三个标段的工程内容详见新宁县建筑设计院出具的施工设计图,室外管道管材按现场情况另行计价。

 

标段划分:第一标段:崀山何家湾码头扩建、天一巷景区二期生态停车场扩建、八角寨景区上石田门楼、骆驼峰上石田门楼及围墙,施工图范围内总承包价110.37926万元。

 

第二标段:崀山北大门内广场厕所、生态停车场厕所、检车站、维修车间公厕、丹霞广场厕所与咨询站,施工图范围内总承包价153.2693万元。

 

第三标段:紫霞峒景区厕所工程、蘑菇亭、紫薇峰、将军墓附近三个厕所,含厕所建筑、化粪池、水箱(3个)、取水泵房(1个),施工图范围内总承包价57.267926万元。(材料上山二次搬运费统一暂估按蘑菇亭地段10元50kg计算,紫霞轩以上(不含紫霞轩)的其它地段的工程按25元50kg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要求配置,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6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 6 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指企业参保职工花名册,该名单须盖社保局公章方为有效)。

 

3.7  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8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9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10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三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设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6.2 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到以下账户,以到账为准:

 

账户名称:新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名称:新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宁县支行

 

银行账号:85270311 0000 0346 0

 

注:转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9日16时00分

 

6.3 递交投标保证金及项目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新宁县崀山旅游厕所二期建设工程”,如果未注明是“新宁县崀山旅游厕所二期建设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以上各项到账情况,均以新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入账回单为准。

 

6.4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7.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参加投标者,请派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持①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②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于2016年2月19日至2015年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金石镇崀山大道盈捷度假酒店2007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7.3 澄清答疑采用补充文件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一定要以书面方式确认并回复。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新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地址:新宁县大兴路)。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4 以上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9.开标时间

 

9.1 开标时间为:2016 年3月 10日 09时 00 分

 

9.2 以上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新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9-4920417 。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地    址:新宁县崀山大道北大门广场

 

联 系 人:伍先生                         

 

电    话:0739-470595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先生   罗先生

 

联系电话:133 17390290   153 9975 8221

 

监管部门:新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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