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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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   者: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扩建工程 已由张家界市发改委以张发改投资〔2012〕9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慈利县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扩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慈利县零阳东路038号县检察院大院内;

2.3  规模:建筑面积3199.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10.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88.7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8.2米;招标控制价为:6176428.34元。

2.4  工期要求:10个月;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包括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9  招标编号:HNZT-2016ZJJ0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无行贿犯罪记录(本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出具的)。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17:00时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02日至2016年3月06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在慈利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四楼持下述资料:(1)原件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二代身份证原件;⑤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证及二代身份证原件;⑥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二代身份证原件;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原件;⑧单位介绍信原件;⑨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或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仅省外企业提供)(2)递交的复印件资料:第(1)条所述①②③④⑤⑥⑨项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原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慈利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慈利县零阳镇零阳中路检察院大院旁)。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慈利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慈利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4-3389689。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申请人的单位全称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慈利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97441788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界市维港十字街二单元6栋1607室

联 系 人:陈进良、宋奇谕

电    话:13574442578、13341312030

传    真:0744-8363636

邮    箱:60454771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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