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湖南红太东方特种电机制造基地项目公租房工程施招标公告
作 者: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编号:CSXZ2015-075
一、招标条件
湖南红太东方机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租房建设项目已由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发改备[2015]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红太东方机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贴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湖南红太东方特种电机制造基地项目公租房工程施工;
2、项目地点:位于金洲新区泉洲北路052号,泉洲路和金沙东路交汇处;
3、建设规模:拟新建1栋公租房,框架结构五层,总建筑面积约5088.07㎡;
4、资金来源: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贴资金及自筹;
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7、保 修: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规定;
8、招标范围:包括建筑、装饰、安装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4、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员岗位证书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数量应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要求(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湖南省内的在建信息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7、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专职人员(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同时提供关键岗位人员社保查询官方网址及查询密码),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招标公告要求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于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1日0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和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携带本公告第三条要求资格审查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金洲新区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304办公室(宁乡县碧桂园山湖城物管楼304小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之一;
2、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万柒仟元整(¥147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至下列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金洲新区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分局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宁乡金洲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800165052920018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投标项目名称:“湖南红太东方公租房工程”;
4、保证金提交方式:⑴银行转账支票;⑵银行电汇;⑶银行汇票。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只能采取以上三种方式中的一种,并从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现金支票和现金不得作为保证金提交。一张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只能缴纳一个标段的保证金,且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有效;
5、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分支机构提交无效)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提交;
6、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以及缴纳账户不是基本账户和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及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现场递交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原件,提交廉洁承诺书原件和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无商业贿赂记录证明原件,并提交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否则招标人不受理投标。
七、评标办法
按照长住建发[2014]259号《关于印发〈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及宁住建[2014]89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以前;
2、开标时间:2016年3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洲新区商业街二楼会议室(金洲新区金洲大道东288号);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备案及监督机构为:
金洲新区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7806008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金洲新区网站 www.nxgov.com/nxxjzxq/index.html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红太东方机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874956867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女士 杨先生
联 系 电 话:15802651666、15274912868、0731-8785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