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富士康配套工业园厂房C区(公租房)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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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永州富士康配套工业园厂房C区(公租房)招标公告

作   者: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州富士康配套工业园厂房C区(公租房)已由永经开经发许准字[2015]23号核准建设,建设资金上级拔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永州市东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州富士康配套工业园厂房C区(公租房)

2.2  建设地点:南甸路与珍珠路交叉处西南角

2.3  规    模:建筑面积为5096.64平方米,项目造价约488万元;

2.4  工期要求: 210 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永州富士康配套工业园厂房C区(公租房)(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设工程中任职;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①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且能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及相关网上查询真伪,不能网上查询真伪需提供证件核发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②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2015.09-2016.2)的社保证明,且提供查询网址和密码,查询不了或者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一律按废标处理)。

3.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职称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其中本项目招标信誉评审计分标准按永住建发〔2015〕9号文规定进行了调整)。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5万元;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 7 日至2016年3月 11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到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丰工业园总部经济大厦13楼1308室报名;

6.2报名所需资料: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请于上述规定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①介绍信、法人资格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⑥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⑧施工员、质量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任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⑨入湘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等上述所有证件原件及一套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所有人员相对应的身份证原件备查;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关键岗位人员的注册单位均须与投标申请人单位相一致;不能提交以上全部证件、资料(弄虚作假)原件的投标申请人,将不予受理其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2240983611@qq.com 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永州市凤凰园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丰工业园总部经济大厦四楼开标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永州经开区纪委、发改委、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监督电话0746-845067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州市东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设政

电  话:1897466222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香河城A栋2108

联 系 人:唐女士

电  话:15111619698

传  真:0746-8368298

邮  箱:224098361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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